據《華商報》報道1月24日,蒲城縣人民檢察院作出決定,對1月5日下午在蒲城縣迎賓路南段陽光酒店門前爆炸案中涉嫌爆炸罪的犯罪嫌疑人黨萌萌和涉嫌盜竊爆炸物品罪的犯罪嫌疑人楊紅軍批准逮捕。
  2014年1月5日晚18時30分左右,一輛車號為陝AN0207的宇通客運班車從西安東客運站出發,行至渭南市蒲城縣迎賓路南段陽光酒店門前時突然發生爆炸,造成5人死亡,20多人不同程度受傷。爆炸案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強烈反應。
  偵查機關目前已經查明,犯罪嫌疑人黨趙飛(爆炸時當場死亡),因家庭矛盾對妻子樊亞茹懷恨在心,欲用爆炸裝置炸死其妻。2013年11月13日和18日,黨趙飛伙同其女兒黨萌萌,先後兩次在渭南至白水的大客車上準備炸死樊亞茹未果後,又採用欺騙的方式,向在罕井鎮鄭家煤礦從事爆破工作的犯罪嫌疑人楊紅軍索要了炸葯和雷管,楊紅軍遂從鄭家煤礦盜得乳化炸葯兩聽、電子雷管兩枚交給黨趙飛。隨後黨趙飛便攜帶爆炸裝置,在西安至蒲城的客運班車上實施了駭人聽聞的犯罪行為,造成5死20多人受傷。  (原標題:女兒與父親密謀炸死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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